协议的范围与订立
1.1 欢迎您使用上海博协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运营的「栖忆」平台服务(下称「本平台」)。本《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明确甲方与平台用户(下称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平台核心服务包含:公版画作免费投屏服务、签约艺术家原创画作展示服务、数字画屏硬件及数字画屏+艺术家原创画作绑定套餐销售服务、图片云端存储与投屏适配服务。
1.2 您在使用本平台服务前,需完整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若您对条款有疑问,可暂停使用并咨询甲方;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任意条款,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立即停止访问和使用本平台。您的注册、登录、投屏、作品浏览、下单购买、素材上传等任意使用行为,即视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协议即时生效。
1.3 本协议、平台公示的规则、操作说明、售后规范共同构成双方完整服务约定,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协议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面合同效力要求,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平台业务模式与服务说明
2.1 本平台核心服务划分如下:
(1)免费基础服务:面向所有用户开放公有领域数字画作免费浏览、免费投屏至兼容数字画屏设备、个人上传图片投屏适配服务,全程无单独收费项目;
(2)内容展示服务:签约艺术家可在平台上传原创电子画作,仅用于平台公开展示、搭配数字画屏硬件组成售卖套餐使用;
(3)付费商品服务:平台当前售卖数字画屏硬件单品、数字画屏+签约艺术家原创画作绑定套餐两类商品,用户购买套餐后,可获得对应画作在绑定数字画屏设备内的展示使用权。
2.2 公版画作规则:平台提供的免费公版画作均为著作权过期、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仅限用户个人非商用投屏、欣赏使用,禁止任何商用转载、二次加工、售卖等行为。
2.3 签约艺术家原创画作规则:所有上架艺术家画作知识产权归对应创作者所有,用户仅可通过购买平台数字画屏套餐获得对应画作的设备内展示权限,未经权利人书面授权,不得私自获取画作下载权、商用权。
2.4 乙方确认:平台付费套餐为硬件与数字画作内容绑定的定制化组合产品,具备专属适配属性,无法拆分使用、拆分退换。
用户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保护
3.1 甲方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合法、正当、必要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具体规则详见《栖忆隐私声明》,该声明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3.2 用户上传个人照片、肖像等私人素材的,甲方仅为实现用户投屏预览、云端存储、画屏适配调试的目的,进行浏览、读取、存储、格式转换、画面裁剪等必要技术处理。未经用户书面明确授权,甲方不得将用户私人素材用于套餐售卖、商业展示、对外授权等任何商用场景。
3.3 签约艺术家上传的原创画作不属于个人信息范畴,其使用授权严格遵循本协议第五章知识产权条款执行。
3.4 账号注销与素材处理:用户注销账号前,可自行备份本地所有上传素材;账号注销后,甲方将依法清理用户个人信息及私人上传素材,仅留存法律法规要求的交易、合规记录。因用户未自行备份导致素材丢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风险。
3.5 甲方将采取行业标准的加密、存储防护措施,保障用户素材与个人信息安全,杜绝非法泄露、滥用。
账号管理规范
4.1 用户注册账号需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未成年人使用本平台需经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监护使用。
4.2 用户需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及设备登录权限,账号下所有操作行为(投屏、浏览、下单、上传素材等)均视为用户本人行为,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4.3 用户发现账号被盗、异常登录、非法使用时,需立即修改密码并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有效通知后,将配合采取临时冻结、限制权限等安全防护措施。
4.4 禁止用户出租、出借、转让、售卖账号,禁止冒用、盗用他人账号。甲方有权对违规账号采取功能限制、临时封禁、永久封禁等处理措施。
4.5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根据违规情节,限制其投屏、浏览、购买等平台使用权限。
知识产权许可与使用限制
5.1 普通用户自有素材授权(个人照片、原创非商用图片)
用户保证上传素材无权属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自愿授予甲方非独占、有限、非商用授权:仅用于用户个人投屏、云端存储、数字画屏设备适配调试,授权期限仅限素材留存平台期间。甲方不得将该类素材用于套餐售卖、商业展示、转授权、对外商用等场景,用户删除素材后,甲方立即停止使用(法定留存除外)。
5.2 签约艺术家原创画作授权
签约艺术家入驻平台并上传原创画作,即授予甲方限定商用授权:仅限用于平台公开展示、与数字画屏硬件绑定组成套餐对外销售,供对应套餐购买用户依规在数字画屏设备内展示使用。具体授权期限、合作分成、下架规则,以双方另行签署的《艺术家入驻合作协议》为准。
艺术家承诺:上传画作原创合法,无抄袭、侵权、违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否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甲方损失。
5.3 公版画作使用限制
所有平台免费公版画作仅限个人非商用投屏、欣赏,严禁用户商用转载、剪辑、二次创作、售卖、用于商业宣传等一切盈利性行为。
5.4 通用禁止侵权行为
(1)禁止破解、提取、导出平台内签约艺术家原创画作、套餐专属画作内容;
(2)禁止将平台所有画作(公版、艺术家原创)用于商用场景;
(3)禁止篡改、删除、遮盖画作署名、版权水印;
(4)禁止批量爬虫、抓取平台画作资源。
5.5 侵权责任承担:用户或艺术家上传内容引发第三方权属纠纷的,由上传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全额追偿。
数字画屏及绑定套餐销售、交付与售后
6.1 平台付费商品包含:数字画屏硬件单品、数字画屏+艺术家原创画作绑定套餐,各类商品价格、规格、交付周期均以平台当期详情页公示为准。
6.2 商品属性说明:套餐内画作内容为数字增值服务,默认绑定对应数字画屏设备使用,不支持单独退款、单独更换画作;整套套餐为硬件+专属内容绑定产品,适配性专属,除法定质量问题外,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6.3 交付规则:实体数字画屏硬件以物流签收为交付完成;画作展示权限随硬件订单生效、设备激活同步开通,权限仅可在购买的数字画屏设备内使用。
6.4 售后质保:数字画屏硬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平台公示售后规则提供质保、维修、换新服务;因人为损坏、私自拆机、非正规渠道使用导致的故障,不在质保范围内。
6.5 退款规则:硬件未发货、未激活的订单,用户可申请全额退款;硬件已发货、已激活,或数字内容权限已开通的,非硬件质量问题不予退款。
用户行为规范
7.1 用户使用本平台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严禁实施以下行为:
(1)上传、传播色情、暴力、恐怖、违法、侵权、低俗等违规内容;
(2)利用平台投屏、展示功能传播违法违规信息;
(3)攻击、入侵平台服务器,爬虫盗取平台资源、破解平台权限;
(4)利用平台服务从事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活动;
(5)违规商用平台公版画作、艺术家原创画作。
7.2 甲方有权对平台展示内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合规审核,发现违规内容可直接下架、删除,对违规用户采取限制功能、封禁账号等措施。
7.3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平台内存在本条 7.1 款所列违规内容,或认为平台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向甲方举报:
(1)举报网址:xiyi.art/report(网站页脚「内容举报」亦可进入);
(2)举报邮箱:mkt@xiyi.art;
(3)举报电话:4008003668(工作日 8:30–17:30)。
7.4 举报时请提供被举报对象的页面链接或足以定位该内容的描述;属侵权投诉的,还应说明权利依据。甲方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7 日内完成核实与处理,已登录用户可在站内消息中查看处理结果。举报人捏造事实、恶意举报或借举报骚扰他人的,甲方不予受理,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费用与支付规则
8.1 平台基础投屏、公版画作浏览、个人素材投屏适配服务永久免费;仅数字画屏硬件、数字画屏绑定套餐为付费项目。
8.2 用户通过平台官方渠道完成支付,交易价格以平台实时公示标价为准,用户可按甲方规则申请开具正规交易发票。
8.3 因用户操作失误导致的重复付款、错拍订单,在商品未发货、未激活的前提下,可申请退款;订单激活、内容权限开通后,不予退款。
免责与责任限制
9.1 甲方按照行业通用技术标准提供网络服务,不保证平台服务永久无中断、无故障;因网络运营商故障、服务器维护、不可抗力等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的服务暂停、中断,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将尽可能提前公示并尽快恢复服务。
9.2 用户投屏展示的内容、自行上传的素材,其合法性、合规性由用户自行全权负责,因内容违规、侵权引发的一切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9.3 甲方仅对用户上传内容做形式合规审核,无义务做实质性权属核验,因素材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9.4 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甲方无需承担用户的间接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甲方全部赔偿上限不超过用户对应订单实际支付金额。
特别提示:本章免责、责任限制条款为格式条款,甲方已通过页面公示、醒目提示方式告知用户,用户使用服务即视为自愿认可并接受。
协议变更、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 甲方可根据业务优化、合规要求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在平台首页公示,用户持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同意新版协议;用户不认可新版协议的,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10.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0.3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1.1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可撤销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配套的《隐私声明》《艺术家入驻合作协议》《商品售后须知》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博协软件有限公司
乙方:栖忆平台用户(以实际使用行为确认生效)